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緬甸政變兩週年


「反政變不單是一場年輕人的運動,所有世代都參與其中。」

翁婉瑩 | 2023.02.02

2月1日,兩年前發動政變的緬甸軍頭敏昂萊(Min Aung Hlaing)再度宣布,延長國家緊急狀態半年直到8月1日。

沒有盡頭的緊急狀態

敏昂萊第三次延長的理由是,

  1. 翁山蘇姬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(NLD)在2020年國會改選中舞弊。敏昂萊重申的這項指控,是2021年2月1日他發動政變,接管政府的理由。

  2. 政變後各地人民自主成立的「人民防衛軍」(PDF),其「恐怖行為」危害國家安全。

人民防衛軍是軍事政變後,反對軍權統治的民眾與邊境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結盟,參與軍事訓練,取得武裝,在緬甸境內大小城市,對緬甸國軍發動武裝攻擊。

敏昂萊以國家仍處於「非常」情況,且「尚未恢復正常為由」,引用緬甸《2008年憲法》第425條,繼續延長緊急狀態。

緬甸憲法第417條規定,全國的緊急狀態期限為一年,並依第425條可延長兩次,每次半年。同時規定必須在緊急狀態結束的六個月內,辦理國會改選。

敏昂萊政府於2021年2月1日政變奪權,已宣布一年的緊急狀態,並於2022年2月和同年8月,延長兩次。

就算已到了憲法的延長極限,敏昂萊依舊於今年2月1日,第三度延長。

走不到的選舉

原本外界預期今年8月必須舉行的緬甸各級立法機構,包括上下兩院在內的改選,也因敏昂萊宣布延長緊急狀態至8月1日,可能無須辦理選舉。

緬甸的近代史中,軍人掌控的政黨,僅在2010年排除最大在野政黨——全國民主聯盟後,才能獲得勝選。

翁山蘇姬被多年軟禁後獲釋,在2012年的國會議員補選中當選,進而於2015年與2020年,兩次帶領全國民主聯盟大獲全勝,成立文人政府,緬甸民眾享有短暫民主自由開放的時光。

儘管2021年政變後,軍方就算試圖透過國會改選,建立政權的合法性,但依舊迴避不了全國民主聯盟大勝,軍方政黨慘敗的可(必)能(然)性。

因此,外界對於軍方如何在選舉制度中動手腳,例如慣用的宣布對手為非法政黨,排除最強競爭者,或製造虛偽的選民名冊等。

但今年2月1日,敏昂萊再度延長緊急狀態,等同連選舉都無須舉行。

就算到了8月1日,敏昂萊極有可能再度依憲法第417條,宣布一年的緊急狀態。

讓他可以像自己的師傅,上一任緬甸軍事強人——丹瑞(Than Shwe)一樣,永遠地執政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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